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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大厦购物广场环境治理实施细则
家电大厦购物广场是集家电产品、电脑销售和维修的大型专业商场,为了优化环境,加强管理,根据《家电大厦购物广场暂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特制定环境治理实施细则。
一、 卫生管理:
1、 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,时间定为周一下午4:00点。卫生大清扫期间,要求业
者停止营业,全力投入卫生清扫。做到屋内、柜台(岛内)无垃圾,地面拖水。不参加大清扫的,由管理人员责令清扫。
2、 日常卫生,各屋玻璃、柜台、档口每天要擦试一次,并保持清洁。地面无垃圾、
脏物。
3、 屋内、柜台内废旧物、垃圾以及塑料饭盒、碗盘不得外扫或堆放在门前、柜台外,
应集中存放,待清扫员清扫时交予清扫员或随时投放到垃圾箱。随意外扫影响环境的,大厦清扫员、管理员责令清除。
4、装修、清库引起的地面污染或形成的垃圾,装修户自己不清理的,按污染程度或形成
的垃圾数量,收取垃圾清运费。
5、 大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,对检查不合格户实行预警制度、张贴“卫生不合格”标志,
待合格后为止。
6、 早上清洗拖布,不带塑料带、水盆的,不得进入水房。不听劝告造成污染的,责令将
污染地段清洗干净。
7、 在写字间工作的业户,不得将垃圾丢进窗外、阳台,如发现有人外丢责令行为人清理
干净。
8、 库房门前卫生由承租户负责清扫,楼内库房走廊地段,不得存放废旧物品,已存放的
限期处理,自己不处理的,大厦将统一处理,并不通知本人。
二、 乱摆乱放治理
1、 柜台、货架商品摆放不得超高、超宽,超出规定标准的,一律自行撤掉的,自己不
主动撤掉,管理人员有权强行撤掉。
2、 在公共地段、过道,写字间走廊、窗台摆放物品或废旧包装物的,初次予以警告劝
解清理,屡次由管理员强行清理,并按每次10元收取清理费用。
3、 屋、柜台前临时摆放商品时间不超得超过上午9:30分,超过时间一律按乱摆乱放
处理,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本人清理,本人拒不清理的,按无主物品处理。
4、 消费者购买后临时寄存商品应摆放在销售户屋、柜台内,不得占用公共地段,有占
用的按乱摆乱放处理。
5、 经营户自用的水捅、拖布、脸盆,一律放在精品屋内,发现有外摆的,管理员随时
随地进行清理,
6、 经营家电的业户,不得在公共地段调试机器,一经发现将停止供电,并按乱摆乱
放行为处理。
三、广告、电话线、牌匾治理
1、 广告宣传应在指定位置进行,不得随意悬挂,张贴。凡未在指定位置悬挂、张贴的
广告,发现后将随时撤掉。给建筑造成污染的,由广告发布者承担清理费用。
2、 电话线,网线安装能隐弊的尽量隐弊安装,不能隐弊的走线必须合理定位,横平竖
直。达不到要求的,限期整理,自己不整理的大厦有权拆除。
3、 柜台的牌匾制作,要统一规格,悬挂高度要一致,达不到标准的,由业主自己处理,
经指点不处理的,管理人员将予以拆除。
4、 精品屋门面制作的灯箱牌匾,应整齐划一,规格尺寸一致,影响美观的,责令改正,
拒不改正的,大厦强行拆除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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