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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c在线 沈阳资讯】长春市最新规定,今后除商家临时庆典外,不能在街路搞商业促销活动
城市晚报讯(记者 吕清)街路两旁花花绿绿的条幅、随处可见的商品促销……这些曾经影响城市美观、阻碍市民行走的现象从此将会“一去不复返”。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,为加强对长春市区街路临时公益性宣传的管理,长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《关于规范管理市区街路临时公益性宣传的通知》。通知规定今后除了商家临时庆典外,不能在街路搞商业促销活动;禁止在临街建筑物上悬挂条幅及大型楼幔,街路两侧不可插挂彩旗。

适用范围:长春市政府行为的公益宣传、各类会展宣传、重大节日活动、商家庆典(不含商业促销)等其它临时宣传活动。
主要原则是严格禁止街路商业促销活动(除商家临时庆典);禁止悬挂跨街条幅;禁止在临街建筑物上密布悬挂条幅;禁止在临街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大型楼幔;禁止在街路两侧插挂彩旗。
规范区域:严控区域——省、市、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;大专院校及其它各类学校周边;部队、医院和重要涉外宾馆;主要街路:人民大街、解放大路、吉林大路、南湖大路;其它重要区域。
控制区域——北京大街、胜利大街、长白路、辽宁路、新发路、北二环路(含东荣大路、铁北四路、台北大街、青冈路)、凯旋路、青年路、同志街、新民大街、前进大街、东西民主大街、建设街、安达街、红旗街、北安路、重庆路、西安大路(延伸至迎宾路)、自由大路、工农大路、卫星路、宽平大路、延安大路、大经路、大马路、民康路、长春大街、亚泰大街、普阳街、正阳街、景阳大路、春城大街、和平大街、东风大街、东盛大街、远达大街。
具体时限:1、政府行为的临时性街路公益宣传——主要形式:一是利用电子屏幕滚动式进行宣传;二是在临街单位透视护栏上间隔设置电脑写真喷绘式横幅;三是在部分广场及其有关场所设置气球、气球条幅及其它充气装置进行点位宣传。
时限要求:原则上小规模活动为半天或1天,大规模活动为3—5天,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议定。
2、全市各类会展临时性街路公益宣传——主要形式:一是利用电子屏幕、三翻式广告进行宣传;二是利用街路两侧公共信息栏和空板广告进行宣传;三是在街路两侧人行步道临时摆放公益宣传板;四是在部分广场及其有关场所设置气球、气球条幅及其它充气装置进行点位宣传。
时限要求:原则上小型会展活动为3—5天,大型会展活动为7—10天,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议定。
3、重大节日活动——主要形式:一是在指定地点临街单位透视护栏上间隔设置电脑写真喷绘式横幅;二是在指定地点及其有关场所设置气球、气球条幅及其它充气装置;三是选择适宜的其它形式。
时限要求:原则上小规模活动为半天或1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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