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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诞生的iPod、iPhone,同样秉承了iMac的风格,一瞥之下,便可以知道是苹果公司的产品。对此杨明洁赞不绝口:“苹果公司在品牌识别方面是做得最棒的!”苹果公司不仅做到了设计上的个性化,更是做到了风格上的统一性。杨明洁不惜用了三个带着感叹号的“非常”来概括苹果公司的设计风格:“非常纯粹!非常安静!非常简约!相对于完全直线,显得比较柔和,但它所用的全部曲线却是极其合乎逻辑的。”他进一步指出:“苹果公司从最初把单一产品iMac做好,然后把iPod、iPhone等‘i’系列产品做好,当产品体系足以支撑一个大品牌时,苹果公司的竞争力就完美地彰显出来。”
打破陈规,突破自我
如今,谈及风靡全球的苹果公司产品,人们总会想起那个特殊的标识:一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。苹果在古希腊神话里是禁果,但它象征着智慧,亚当和夏娃正是偷吃了苹果之后才开始思考的。而这个被咬掉了一口的苹果,也象征着苹果公司的企业文化与设计理念:偏执,创新,注重智慧、朝气,富于生命力。
2007年1月9日在发布iPhone的Macworld大会上,乔布斯在演讲中引用了美国冰球明星韦恩·哥林斯卡(Wayne Gretsky)的一句名言“我溜向冰球要去的地方,而不是它在的地方”,他说这也正是苹果公司一直努力的方向。此前他还说过这样的话:“有时我分不清‘将要怎样’和‘可能怎样’的区别,也不清楚应该一步到位还是循序渐进。平衡理想和实际是我应该注意的地方。”
就是这样一位“平衡理想和实际”的企业领导人,当年在绝大多数人不看好的情况下,执意开发iMac系列。甚至迈克·戴尔曾经刻薄地说:“要是让我来管理苹果公司的话,会立刻将它卖掉,把资金还给股东。”然而iMac以及后来的“i”系列产品所取得的成就却是迈克·戴尔始料未及的,他更是无法想象,过去的10年证明了乔布斯卓越的创意和领导能力,苹果公司的股票至少翻了10倍,将戴尔远远地甩在了后面。
最初乔布斯不是没有打过退堂鼓,他在给斯坦福大学的毕业生做演讲时极为坦然和直率地说:“当我重返公司时,情况远比我想象的糟糕。苹果公司的职员被认为是一群失败者,他们几乎放弃了所有的努力。”可当他坚持下来之后,iMac很快便为苹果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。当许多企业都在抄袭、“借鉴”他人的设计成果时,乔布斯却坚持独立研发,他甚至不允许自我抄袭。当第二代iMac的设计图纸被送到乔布斯的手中时,他对第一代iMac的“缩水版”非常不满意,当即找来艾维,两人在乔布斯家的花园里踱步、思考。乔布斯逐渐理清了自己的思路,他对艾维说:“每件东西都必须有它存在的理由。有时你可能需要从它的后面看,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个纯平显示器?为什么必须在显示器旁边放一个主机?”置身于花园内,他突然灵光一现:“它应该像朵向日葵。”两年后,艾维领导的设计团队终于将这朵理想的“向日葵”绽放于现实之中,2002年,苹果公司凭借iMac G4又一次站在了市场的制高点上。金错刀对苹果电脑和乔布斯的设计甚是赞许:“设计是‘酷’苹果的又一个招牌动作,苹果式设计正来源于乔布斯独特的‘科技美学主义’。”
同样,iPod和iPhone的设计开发同样惹人注目。事实上,在iPod和iPhone面市之前,便携式影音设备与手提电话市场早已成为“红海”,在一轮又一轮的洗牌之后,苹果公司的众多竞争者已经拥有了很高的知名度、美誉度以及忠实的消费群。然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,在2007年6月29日iPhone销售的第一天,众多消费者在曼哈顿苹果公司旗舰店的门口“安营扎寨”,其中包括费城市市长约翰·史崔特(John F. Street),他们不惜排上十几个小时的队,只为拥有一部最新款式的手机。
iPhone是让全世界为之一震的手机。美国《商业周刊》说:“iPhone不仅是一部手机,同时还是全球首台真正意义上的功能强大的亚笔记本,采用了经过专门优化的Mac OS X操作系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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