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月初,一位北京网络“枪手”接到了某企业的一项特殊使命,要求他站在第三方的角度,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观点性文章,明确第三方平台中qq号交易是否正当。 该“枪手”乃是业内资深人士,一向以观点独到著称,而且文笔更是出色,很快他就写了一篇令企业从领导到普通员工都十分赞许的文章。因论据翔实,有理有据,此稿被视为审判前对业内各种质疑的终结性文章。 这是腾讯与淘宝跨年度口水大战中的一个场景。 2006年11月21日,腾讯向淘宝发出了一封措词严厉的律师函,要求后者采取有效措施,删除所有出售qq号码和低价销售q币的页面。腾讯认为,淘宝“卖家”在网上销售qq号码,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与财产权,而为“卖家”提供发布信息平台的淘宝网则被认为构成共同侵权。 但淘宝并不认为自己侵权,在相关行业法规并不健全和没有办法判定是非的情况下,一场新的口水战不可避免地上演了。 自此,有关q币冲击人民币,腾讯纵容qq号盗窃的文章大量出现在公众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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